:::
:::

移工申辦服務專區

環境部資源循環署審查「廢棄物及資源物回收處理工作」申請引進移工
之雇主資格認定作業流程

步驟一:確認「環保身分證」!
您是以下其中一種嗎?
  • 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業 (回收業登記證)
  • 應回收廢棄物處理業 (處理業登記證)
  • 公民營廢棄物處理機構 (處理許可證)(不含清除許可證)
  • 重要!只能選一個身分申請!
  • 更重要!如果您是應回收廢棄物處理業或公民營廢棄物處理機構,又有工廠登記,依勞動部規定請先以「製造工作」身分向經濟部產發署申請!
  • 最重要!!非屬上述3種業別者,因非勞動部開放對象,本署將依規定駁回申請。
步驟二:準備「申請文件」!
請備妥以下文件
  • 填寫申請表
  • 預防移工失聯規劃說明
  • 簽署承諾書
  • 環保身分證影本 (三選一)
  • 公司/行號登記影本
  • 負責人身分證影本
  • (再次申請) 前次核發「資格認定函」影本
全部寄到:100211 臺北市中正區潮州街2號給環境部資源循環署
步驟三:等待「審查結果」!
  • 一般審查期限為30日。
  • 如需要補件,請儘速完成,總補件日不得超過30日。
  • 合格!收到6年有效「資格認定函」!!! 後續即得向勞動部申請移工聘僱招募許可。
其他說明!
  • 拿到資格認定 ≠ 許可僱用外勞,後續仍要看勞動部規定!
  • 更多詳細規定看這裡( 作業要點QA )
  • 如有移工申辦相關疑問,請依環保身分電洽(02)2370-5888並直撥分機號碼:
  • .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業及處理業:分機30264、30221、30222
  • .公民營廢棄物處理機構:分機30848、3084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