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移工申辦服務專區
環境部資源循環署審查「廢棄物及資源物回收處理工作」申請引進移工
之雇主資格認定作業流程
步驟一:確認「環保身分證」!
您是以下其中一種嗎?
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業 (回收業登記證)
應回收廢棄物處理業 (處理業登記證)
公民營廢棄物處理機構 (處理許可證)
(不含清除許可證)
重要!只能選一個身分申請!
更重要!如果您是應回收廢棄物處理業或公民營廢棄物處理機構,又有工廠登記,依勞動部規定請先以「製造工作」身分向經濟部產發署申請!
最重要!!非屬上述3種業別者,因非勞動部開放對象,本署將依規定駁回申請。
步驟二:準備「申請文件」!
請備妥以下文件
填寫申請表
預防移工失聯規劃說明
簽署承諾書
環保身分證影本 (三選一)
公司/行號登記影本
負責人身分證影本
(再次申請) 前次核發「資格認定函」影本
全部寄到:100006 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1段83號給環境部資源循環署
步驟三:等待「審查結果」!
一般審查期限為30日。
如需要補件,請儘速完成,總補件日不得超過30日。
合格!收到6年有效「資格認定函」!!! 後續即得向勞動部申請移工聘僱招募許可。
其他說明!
拿到資格認定 ≠ 許可僱用外勞,後續仍要看勞動部規定!
更多詳細規定看這裡(
作業要點
、
QA
)
如有移工申辦相關疑問,請依環保身分電洽(02)2370-5888並直撥分機號碼:
.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業及處理業:分機3607、3602、3603
.公民營廢棄物處理機構:分機3958、395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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